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《成都市物業管理投訴受理指導意見》規定:
□物管投訴:受理30日內給答復
□整改不力,將公示不良記錄
《意見》指出,物業建設單位、物業管理企業及其相關從業人員、業主委員會不按照處理意見進行整改的,將對其作為不良行為記錄,并向社會公示。
《意見》規定,物管投訴依照屬地化原則分級管理。由區(市)縣房產管理部門、街道辦事處、業主委員會分別就不同的投訴情況進行處理回復。
與此同時,業主委員會應建立相應的物業管理投訴受理處理制度,包括投訴受理地點、方式等。
●為及時解決物管糾紛,成都市房管局物業管理處日前專門成立了物業管理糾紛處理辦公室,并公布21個物管投訴電話:
成都市房管局:86279776
成華區:84355491 高新區:85153647 金牛區:87737267
錦江區:86618160 青羊區:86532606 武侯區:85575665